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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清华大学日新书院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清华大学日新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2022年12月17日召开,将按如下办法产生清华大学日新书院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


一、候选人资格

候选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取得清华大学日新书院学籍的2020级在校本科生;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明辨是非、立场坚定;

3.为人正直,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识和责任心,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4.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5.学有余力,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不满足本款要求者,须在提交报名表时向大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经资格审查小组批准并交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6.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候选人产生办法

清华大学日新书院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应由本人自愿,在规定截止时限前,填写《清华大学日新书院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表》,并以指定方式提交大会筹备委员会。提交方式、截止时限等要求由大会筹备委员会指定。超过时限提交、以非指定方式提交或填写报名表不符合规范的报名视为无效。

大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将按照本办法及其他公开文件要求,对提交至大会筹备委员会的报名表进行材料初审。对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大会筹备委员会将提交至日新书院党政联席会议,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报名人材料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具名携证据由公开途径向资格审查小组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经核查无问题的报名人,获得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资格。


三、资格的终止

获得资格的候选人在竞选期间满足以下任一款情况时,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一)严重违反《清华大学日新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竞选纪律规范》,被检举后经筹备委员会核查无误的;

(二)未能在规定截止时限内用指定方式向大会筹备委员会或资格审查小组提交要求的相关材料的;

(三)由本人自愿向大会筹备委员会申请退出参选流程,并得到批准通过的。

候选人资格取消后,由大会筹备委员会向常设代表会议作取消候选人资格的说明。


四、候选人产生工作安排

各班级须认真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工作安排如下:

1. 请有意愿的同学填写《清华大学日新书院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名表》,于12月1日(校历第十二周周四)22:00前将《清华大学日新书院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日新书院团委邮箱rxsy@mail.tsinghua.edu.cn,纸质版材料请于12月1日(校历第十二周周四)22:00前交至清华大学日新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陶天野处;

2. 报名完成后,清华大学日新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将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

3. 主席团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将建议名单报请书院党委审核批准,确定主席团候选人正式名单,并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清华大学日新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对本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清华大学日新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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